可以不可以?怎麼做才對?才符合上帝的道?
---- 祭偶像食物的問題(林前8:1-13)
1農曆新年的課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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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新春許願展生機」旅行2011年2月12日
i. 畢Sir與我討論是否適宜?行程:學校(乘冷氣旅遊巴士) → 牛牛樂園(免費品嘗有機新鮮純牛奶)
→ 有機士多啤梨園(參觀香甜有機草莓及自費即摘新鮮士多啤梨) → 沙田龍華酒店享用乳鴿餐
→ 林村許願樹(祈福許願保安康) → 紅磚屋市集(自由選購蘭花、陶藝花瓶、工藝品及益智玩具) → 回程送返學校
ii.基督徒究竟可不可以去林村許願呢?
iii.
新年特別多類似的可不可以的問題
l可不可以去黃大仙、沙田車公廟、?
l家中拜過神的燒肉雞鵝可不可以吃?
l可不可以和親友賭錢,發新年財呢?
l說恭喜發財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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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二千年前的哥林多教會也有類似問題,保羅在林前第8及10章談及這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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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城廟宇林立,祭拜偶像的風氣很盛行,
i. 市上售賣的肉類和食物往往是祭過偶像的,尤其是在節日。處在這種環境中的基督徒,難免有意無意地吃到祭過偶像之物,
l當時廟宇的飯堂,好比今天的餐館飯店,是社交用膳的地方。許多非基督徒喜歡在偶像廟裏坐席,也邀請當時已信耶穌的老朋友赴席。當然有許多基督徒拒絕參加,但也有人為朋友熱情所請,應酬一番,同時從廟裏帶些祭過偶像的食物回家與家人分享。
l有些基督徒認為,吃了祭過偶像之物,就等於有分於敬拜偶像,有損基督徒的見證;
l但另有些基督徒則不把吃祭過偶像之物當作一回事。
3所以論到這吃祭偶像之物,就有人向保羅提出來應當如何處置,保羅在本書信中分析詳明,作了很清楚的答覆:
a 若你有知識:
i. 知道神只有一位,萬物都是神所造的,都是好的,包括祭過偶像的食物。
ii.
許多根本不存在的神,被人們當作神明來供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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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南旅遊,導遊帶我們去一廟宇,說有神靈數銀紙奇景。見大殿側有一大火爐,有三四層樓高,信眾排隊將在廟內購買的元寶放在爐口,果然元寶一張一張的飛向火堆燃燒上升,殺是好看。我問站着的管理員,為甚麼不開旁邊的爐口,讓更多人可燒,不用排隊。他的回答是,開了其他的爐口,元寶會亂飛,沒有那麼好看。爐旁貼有大字啟示,請勿將外面攤檔購買的元宝,放進爐內。走上两層,更有供奉儒釋道的殿堂,配合不同人士的需要。地下大堂介紹供奉的神祇主管錢財,竟然有同學求韱問前程。我一時好奇,走近聽聽。解韱人勸他努力讀書,孝敬父母之類的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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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i.
所以凡市上所買的食物,或是不信的所擺設的筵席食物,信徒只管享用,不要為良心不安的緣故而發生疑問。偶像並非真神,基督徒不把任何偶像放在眼內,所以祭過偶像與否的食物,並不能傷害基督徒(4一8節),照食可也。
b 若你沒有這知識:
i. 至於那良心軟弱的信徒,拜慣了偶像的人,對偶像缺乏正確的知識,雖然信了基督,但對偶像仍然心存忌憚,以至於認為吃了祭偶像之物,就等於敬拜了偶像。他以為吃了祭偶像之物,而感到心裡不安,不敢與神有正常的親近與交通。因他疑惑,不憑信心而吃,覺得有罪,則不要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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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.以免疑神疑鬼,遇到不如意的事,以為是因為自己吃了祭偶像之食物,受到懲罰。不知受上帝懲罰或是受鬼怪懲罰,胡思亂想下,都影響對上帝的信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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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 若有知識的信徒,與沒有知識的信徒在一起時,就可能出現意見分歧,互相比較,出現互相規勸,弄不好則互相指責,至少是互相影响的情況。在這情況下,保羅並不奢求沒有知識的信徒,學習增進知識,而是要求有知識的信徒,在行上,與沒有知識的信徒,保持一致,也不要吃。有知識信心堅固的信徒,為了體恤那信心軟弱的弟兄,不要得罪他,傷了他軟弱的良心,就是得罪基督。寧可不吃,免得叫他跌倒。否則
i. 這原來良心軟弱的信徒,由於看見那有知識的基督徒的行為,就起而效尤,跟著他們也去吃祭過偶像之物。
ii.
因你憑知識所行的壞榜樣,使那軟弱的弟兄違背他良心的感覺,放膽去吃那祭過偶像之物(參10節);而這種行動在他的感覺裏,等於有分於拜偶像,因此他的良心就被污穢(參7節),以致他的基督徒生活和見證都被敗壞。而這被你所傷害的人,乃是基督曾為他死的弟兄,你怎能坦然面對基督呢?
iii.
保羅告訴我們,當我們在運用基督徒的自由去作任何事時,不能單顧慮自己對這事的感受與看法,而要小心不給軟弱的弟兄放下絆腳石,避免使其受慫恿去違反自己的良知,甚至犯罪(參10~12節)。一個有愛心的人,他不吃祭過偶像之物,不是因為他對偶像心存顧忌,而是因為他愛他的弟兄,不願叫弟兄因他的吃而跌倒。但為著體恤良心軟弱的信徒,他既因祭偶像之物而不安,則最好連自己也不吃(7、11一l3節,十章26一29節),不要因食物叫軟弱的人跌倒,同時保羅補充說:不吃也無損。
iv.
信徒應避免在偶像的廟裡坐席進食,因為那是祭鬼的筵席,有與鬼相交污穢之嫌,置身其境內,與信徒的地位是極不相稱的(林前八10,十20,21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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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知識與愛心(八1~13)】明白這裏的論點嗎?
我從祭偶像的廟裏買了廉價的肉回來,良心上毫無不安之處;但你最近才放棄了崇拜偶像,對於我買這些肉,你心裏有點不快。我知道了這點後,你來和我吃晚飯時,我便不把這些肉端上來,我們開開心心地吃一頓以素為主的晚餐。換句話說,在這種情況下,決定我的行為的,不是我的良心,而是你的良心;不是我的知識,而是我的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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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「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,我就永遠不吃肉。」(哥林多前書八章十三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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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事情我們不知道是否可行,聖經中引導的原則是兼重良心和愛心,
i. 自己良心不安則不做,人人都知。
ii.聖經的教導是卽使過得自己良心,若自己的行為,令其他信徒良心不安,也不要做。
b 基督徒不單對偶像要有認識,知道偶像是虛空的,也知道吃祭偶像之物這事本身的無所謂。基督徒是更要對基督有認識,就是愛中的遷就。所以他能不因知識得罪弟兄,以致得罪基督;而能行在神的心意中。
6論到可以不可以?怎麼做才對?才符合上帝的道?
(林前六12;十23)『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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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識帶來自由,但重要的不是知識,而是對人的愛心。
ii.大家家中如有老人同住,菜式自然傾向少油少鹽;如有一人對蝦敏感,全家人就很少吃蝦。因家人之間的愛心,全家人都運遷就了一個人。各位有沒有留意,廣告都運用親人和朋友的愛心,勸人戒煙(大家都支持你),勿酒後駕駛(唔好再飲喇),勿隨處過馬路(有乜事,孫女難過死喇)等。愛心是行的動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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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教會中弟兄姊妹,因某些事可以不可以?怎麼做才對?才符合上帝的道?意見不合而互相指責,就要來到上帝面前認罪悔改,承認自己對弟兄姊妹的愛心不足,以致無法合而一,做了壞見証。上帝就是愛,衪親自立下榜樣。不是高高在上,反倒虛己,成人的樣式,與人一起生活,讓人有機會認識祂。甚至因人的罪,自己付上贖罪的代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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願上帝的靈幫助我們,學效由祂而來的愛心,愛弟兄姊妹,帶更多人到祂面前,認識和信靠天父上帝。願我們的知識帶給我們真自由,不是所欲,乃是以愛心造就別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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