醒悟過來…到我父親那裡去 31.3.2019
路加福音15:1-3,11-32 以賽亞書12:1-6
引言:今天大家聽了兩段路加福音,是大家非常熟悉的浪子的比喻。(完全没有聽過的請舉手,聽過三次請舉手,聽過五次請舉手) 。耶稣很喜歡用比喻教導人,四福音中記的至少有三十個。講比喻有甚麽好處呢?故事一開始就吸引人,帶領聽的人去思想:他為甚麽說這比喻?故事中的人和事物又代表什麽?耶稣到底想説甚麽?細想之下可能明白一些道理,比起直接教導更有效果,至少不會引起逆反心理,而拒绝聽下去。但是,我在這解說熟悉的比喻,你們可能會嫌我累贅。而耶稣肯定會認為我愚笨;如果耶稣是廣東人,也許他會説:“使乜講咁多,等大家自己想,自己想到的才寶貴,才會接受“。所以,我只想補充耶稣沒有説,而當時聽的人都知道的一些資料。大家再比較一下,看看你們心裡想的,是否就是耶稣所説的?
引言:今天大家聽了兩段路加福音,是大家非常熟悉的浪子的比喻。(完全没有聽過的請舉手,聽過三次請舉手,聽過五次請舉手) 。耶稣很喜歡用比喻教導人,四福音中記的至少有三十個。講比喻有甚麽好處呢?故事一開始就吸引人,帶領聽的人去思想:他為甚麽說這比喻?故事中的人和事物又代表什麽?耶稣到底想説甚麽?細想之下可能明白一些道理,比起直接教導更有效果,至少不會引起逆反心理,而拒绝聽下去。但是,我在這解說熟悉的比喻,你們可能會嫌我累贅。而耶稣肯定會認為我愚笨;如果耶稣是廣東人,也許他會説:“使乜講咁多,等大家自己想,自己想到的才寶貴,才會接受“。所以,我只想補充耶稣沒有説,而當時聽的人都知道的一些資料。大家再比較一下,看看你們心裡想的,是否就是耶稣所説的?
場景:頭三節(15:1-3)記載耶稣在甚麽情景下, 說了這比喻。當時,有眾稅吏和罪人挨近耶穌,要聽他講道。而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:「這個人接待罪人,又同他們吃飯。」雖然句中沒有駡人,實際上是批評耶稣,因為當時社會階級分明,不同階級不相往來。法利賽人統稱稅吏和罪人為屬世之民,又定立很多規定:不會同他們吃飯,更不會通婚,不合作生意,不託付金錢,不信他的作證,不委任為孤兒的監護人,旅行不作伴等。總而言之,是要不接觸屬世之民。他們絕不會像耶稣在比喻中說:一個罪人悔改,在天上(神的使者面前)也要這樣為他歡喜。換作是法利賽人和文士的態度,,就是一個罪人毁滅,他們要這樣歡喜。耶穌的比喻,是回應法利賽人和文士的批評。
新造的人?今天的書信中提及: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轉變成為新造的人,意味有新的出路,新的盼望,的確吸引。所以奧巴馬競選總統也用CHANGE作口號。同樣,成為新造的人,對比喻中的小兒子,也很難抗拒。有沒有想過小兒子年復年,日復日在父親身邊,他感到多沉悶。為要找尋新生活,新的環境和新的朋友,小兒子要求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,讓他有資財過新生活。在猶太人的律法下,父親不可隨意分家產,按例大兒子得三分之二,小兒子則承受三分之一。父親若想早退休,也會提早分產業給兒子,情況就類似香港父母,不一定是提早退休,都為子女買樓付首期。
浪子生崖:父親隨小兒子的要求,把產業分給他。小兒子没有體會父親的心意,留在父親身邊,過了幾日,小兒子收拾一切,往遠方去了。在那裡任意放蕩,浪費貲財。既耗盡一切,又遇著飢荒窮苦。投靠當地人,他被打發去放豬。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,也沒有人給他。我最近都吃了蕃薯葉,哥哥説在鄉下,蕃薯葉是用來喂豬的,我們照吃。但猶太人是绝對不會,豬被視為不潔,養豬和食豬肉都是猶太人咒詛而禁止的,何况是吃豬的食粮。想吃的豆莢充飢都没有,是要表明小兒子無其他路走,真是陷入絕境。
醒悟:這時,到了轉變的關鍵一刻,耶稣說小兒子醒悟過來,真真正正成為一個新造的人。甚麽是醒悟呢?醒悟是人的靈的活動。並不是沉溺于絕望的情緒中,而是從感覺跳出來,好像是另一個入,從身外看自己的實况,這個人(其實是我) 快要餓死了。這並不容易,因為實况若充滿悲痛和羞愧,正視實况會令人難受。小兒子終於走到醒悟的一步,他想到自己的父親,『我父親有多少的僱工,口糧有餘,我倒在這裡餓死嗎?18我要起來,到我父親那裡去』。浪子預備一段認罪文向父親說:『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19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,把我當作一個僱工吧!』當時,僱工是以日計薪的散工,與家庭的關係比奴僕更疏離,隨時可以解僱。幫父親打工,起碼不用放豬。於是起來,往他父親那裡去。
慈父:原來父親天天在家門外等候,所以相離還遠,他父親看見,就動了慈心,兒子未開口,父親已做了三個舉動,(1)跑去(2)抱著他的頸項,(3)連連與他親嘴。情况就如小孩子見父親買回一件心儀很久的玩具。耶稣這樣說,是出乎當時聽眾意料之外,因為父親的舉動,並不符合當時的文化:高位的先站着不動,先由低位的走近,言行上要先表達尊敬,之後在高位者才作回應。其實,現時文化也類似,留意習主席見其他國家的元首的視像。21兒子這時才有機會說:『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但兒子認罪文未說完最後一句,父親已用行動表達自己的心意,没有給機會他提出作僱工的要求。22父親吩咐僕人說:『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,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,把鞋穿在他腳上,23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,我們可以吃喝快樂。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,失而又得的。』他們就快樂起來。這三樣東西,當時聽比喻的人會聯想到特别意思,因為(1) 按當時的文化袍子代表榮耀,穿那上好的袍子,(2)
戒指代表權柄,(3)鞋是代表家人的身份,因為當時的奴僕是赤腳的。這就是耶穌想表達的意思:悔改後的人要得到榮耀、權柄和兒子的身份。
父的心意:說到這裡,比喻中有些細微的地方,大意的話,肯定會忽略。父親吩咐僕人說:『把那上好的袍子…,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…』英文聖經用the。原來不是隨便拿一件,而是特定的,袍子和肥牛都是早已預備,而且僕人也知道是那一件袍子和那一隻肥牛。在此看到,即使是僱工,也要明白主人的心意。那麽,兒子是否要更加明白父親的心意呢?小兒子(1)没有體會父親的心意,首先提出分家產,也沒有留在父親身邊;(2) 走到其他地方,他也没有學他父親,用資財開辦農埸或牧埸(耶稣指出律法的總綱是愛神和愛人,要我們服侍他人)。
大兒子一直留在父親的身邊,他是否體會父親的心意呢?耶稣說(1)大兒子卻生氣,不肯進去,(他不像父親為死而復活而喜樂)。(2)他對父親說:『我服事你這多年,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,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,(僱工心態:叫我做的,我都照做。然後計算應得報酬,不明白父親所說:「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」。好明顯,父親喜悦小兒子的一句我不配…,多於大兒子我應得…);(3) 他又説: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。(和朋友而非父親一同快樂)(4) 又説: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,(不稱為我的弟弟,又數算罪狀),他一來了,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(表明他的妒忌心態)。』耶稣以比喻中仍在父親身邊的大兒子,暗指當時在場的法利賽人和文士。他們雖然熟讀聖經,但不了解天父要罪人悔改的心意。所以,耶稣曾用以賽亞先知的話,說他們是『…用嘴唇尊敬我,心卻遠離我。』
誰是浪子?耶稣比喻中的小兒子,指當日眾稅吏和罪人。看看我們出生到今,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分得產業的小兒子。上帝創造宇宙萬物和地球上所有的資源,讓人享用。又賜每人有生命,有不同的恩賜,和相同的每天24小時。當我們歡喜快樂去花費我們資源的時候,包括才幹、金錢和時間,究竟我們是按自己的心意,抑或是順從上帝的心意去使用呢?今天的比喻告訴我們,上帝賜予資源的同時,亦賜予極大的自由,祂沒有捉住我們的手,規定如何去使用資源。雖然如此,我們也不可以說:祂既賜給我,無論怎樣用,都會符合天父的心意。相反情况更常見,就如聖經所說:我們都如羊走迷,各人偏行己路。
留下空白:小兒子回到父親那裡去,恢復兒子的身份後,會否比起大兒子更體會父親的心意呢?大兒子若完全明白父親的話:「兒啊!你常和我同在,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。亅他會有甚麽不同?大兒子最後有没有聽從父親,醒悟過來…入屋與大家一起為罪人悔改,而歡喜快樂呢?耶稣故意留下空白,讓當時的聽眾和我們填補結尾。
福音:路加福音15章被稱為「福音中的福音」,包含耶稣所說最精粹的訊息。
(1)
上帝會主動去尋找迷失的羊,耶稣降生是道成肉身,當時正要向稅吏和罪人講道。路加記下耶稣就說了浪子的故事之前,説了另两個比喻,表明主動尋找罪人,而當一個罪人悔改,在天上(神的使者面前)也要這樣為他歡喜。歡喜到甚麼程度呢?耶稣用了两個當時的人一聽就明白的例子。
第一個例子是一百隻羊失去一隻。有些人以為掉下99隻,去找一隻頗不負責任,萬一有狼吃99隻就得不償失了。生活在當時的人都知草原在高地,形狀窄長,两邊懸崖,又没有圍攔,羊群多會走在一起,走失也時有發生。所以,要由村中幾個牧人一起放羊,而羊又往往是村民共有。若走失一隻羊,只會有一個牧人去找,其他的牧人帶99隻回村,並且通知村民。大家都盼望他回來,牧人都是野外追踪能手,若羊已遇害,按例牧人要帶些羊毛回村交待。可能等到天黑,若牧羊人將羊扛在肩上回來,全村都會快樂而且歡呼慶祝,讓大家都聽到而安心。
另一例子是十塊錢失落一塊,點燈找回後,與鄰舍一起快樂,有人以找回一塊錢那麼高興,是否有些誇張?原來,當時女子出嫁要儲夠十塊錢,用銀線串起十塊銀錢作頭飾,一塊銀錢是一天的工資,若在今天香港最低工資的水平,一塊銀錢值三佰多港幣。當時房屋的圓窗直徑只有18吋(所以有一次耶稣走入屋中,門口太多人,有人拆屋頂吊一個癱子入內,求耶穌醫治,因窗口太窄)。室內光線不足,所以要用燈照。而地板只是較實的泥,所以會蓋上乾草。在這情况下,要找一個銀錢是非常困難的。能夠找回出嫁的信物自然非常開心,相當於你找回結婚戒指。
耶稣要表明的意思是罪人悔改(死而復活、失而又得),上帝是非常歡喜快樂。最近,我看到葉國才牧師的文章,他的形容令人印象深刻。他説上帝“單戀“罪人,因為罪人不認識上帝時,上帝已經愛罪人。當罪人悔改歸向上帝時,原本單戀的上帝變成相戀,你想上帝是否開心到不得了呢?
(2)
天父比起任何人更慈愛。上帝的愛遠超人類的愛,在人拒絕原諒人時,上帝依然寬恕。比起當時恨惡罪人,批評耶稣的法利賽人和文土;比起比喻中發怒的,甚至揭發弟弟罪狀的大兒子,上帝對人的寬容和接納,不知高出千百倍。向上帝認錯比起向人認錯,更容易。因為知道天父早已預備,耶稣早已為我們所犯的罪在十架受苦受死,並且復活升天,我們只要接受救恩,上帝便稱我們為義。事實上,聖靈會幫助我們醒悟過來,在約翰福音16:8「祂(保惠師)既來了,就要叫世人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。」
可見,在耶稣眼中,最重要的是罪人悔改。我們有沒有醒悟過來…到我父親那裡去,體會天父的心意呢?願上帝幫助我們,天天學習明白天父的心意。面對天父的大愛,我們只有感謝和讚美衪。最後,我想用啓應方式,和大家讀以賽亞書12:1-6
1到那日,你必說:「耶和華啊,我要稱謝你!因為你雖然向我發怒,你的怒氣卻已轉消,你又安慰了我。2看哪!神是我的拯救,我要倚靠他,並不懼怕。因為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,是我的詩歌,他也成了我的拯救。」3所以,你們必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。4在那日,你們要說:「當稱謝耶和華,求告他的名,將他所行的傳揚在萬民中,提說他的名已被尊崇。5你們要向耶和華唱歌,因他所行的甚是美好;但願這事普傳天下。6錫安的居民哪,當揚聲歡呼,因為在你們中間的以色列聖者乃為至大。」
願上帝保守弟兄姊妹的心懷意念,將祂的話留存心內。阿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