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光明的兒女 3 April 2011
弗 5:8從前你們是暗昧的,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,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。9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、公義、誠實。10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。11那暗昧無益的事,不要與人同行,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;12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,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。13凡事受了責備,就被光顯明出來,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。14所以主說: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,從死裡復活!基督就要光照你了。
1. 甚麼意思?
耶穌不只一次、明確地說祂自己就是光。
衪又說我們是世上的光。
太 5:14你們是世上的光。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。太 5:15人點燈,不放在斗底下,是放在燈臺上,就照亮一家的人。太 5:16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」保羅在弗5:8說我們既然「在主裡面是光明的」,行事為人就「當像光明的子女」。
耶穌說我們是世上的光,保羅是說是當像光明的子女?是光與是光的子女有何分別?無論是光或光明的子女,都有光的特性。
光的特性是甚麼呢?
照亮一家的人,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甚麼意思?我們務必把光照耀出來,因為我們的身分是光。
保羅將基督之光喻為陽光,在基督面前光明磊落,充滿喜樂,無所掩飾,也無所畏懼。一個活在光明中的人,生活方式比對活在黑暗中的人的,有明顯的分別。
2. 如何作?
照亮和顯明,顯明出來的作用
凡事被光顯明出來,實際上是「揭露」人的真像。能顯明真相是好的,黑暗將的真相隱藏起來;光明使人看得清楚,使真相顯露。我們要做的是「揭露」和顯明事情的真像,並不是假定自己已經掌握了真相,指給其他人看。你若看見了真相,你可能看見的與其他人看見的不一樣,你所看見的也不一定是事物的真相。那怎麼辦呢?用問題去澄清看法,去找真相。
中六倫理和宗教科的功課,看我們日常生活中,對話中,有不少不清不楚的地方,要顯明真相,使人看得清楚是很重要的,幫助我們,使真相顯露。
如何與不信的相處?
光的功能就是公開看見,第13節教導我們,基督徒揭露看不見的,黑暗中的事,把真相顯出來,叫人看見。
和合本譯「責備」,其他譯本翻譯為顯明出來,若譯「責備」,與下一節(12) 連起來理解會很奇怪。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,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。若迴避不提,責備甚麼呢?其他譯本翻譯為顯明出來,作用有如陽光。還要把看不見、說不得的事(「錯」事)指出來,甚至我們要揭露它們,公開讓大家看見,把真相顯出來。光照的意思,是顯明而非指責。「責備」可恥的事,形成對立成仇,並不是基督徒與他人相處的方法。怎知上帝不是這意思?
2. 耶穌自己的做法:為門徒洗腳。(約13:1-20) 祂不是教訓,說門徒如何自我中心,不為他人着想。祂示範如何做,再問門徒:「我向你們所作的,你們明白麼?」基督徒是立志向耶穌學習的人,我們不要責怪其他人,為甚麼不做應做的事。反之,我們要以行動,行出我們希望其他人做的事,你認為其他人應該如何,你自己先去做吧。若他們不明白,問你為甚麼這樣做,你就說是因為耶穌的緣故。德蘭修女沒有直接指責墮胎的人,罵他們是凶手、謀殺犯。而是對人說,將你不要的孩子給我吧。
可見耶穌對黑暗的看法,與法利賽人完全不同。一種是指責、排斥、不接觸,耶穌會與罪人一同坐席,光照他們。這樣,才可令他們知罪,起來,跟從了耶穌。
3.
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。
如何活在光中?
那暗昧無益的事,毫無結果,不要與人同行。還要把看不見、說不得的事(「錯」事)指出來。黑暗中的事是看不見的,暗中所行的,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。聖經吩咐我們一概不參與其事。從前做的,以後不再做。這樣行,並不是我們有能力逃脫罪的轄制,也不是我們有能力靠行為自誇,而是上帝的恩典,靠上帝的大能感動我們,順服聖靈的引導,做討主所喜悅的事。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。
「察驗何為」的意思是甚麼呢?我們並非事前已知某些事是主所喜悅的,某些事不是主所喜悅的。而是要虛心地去觀察,要小心地去驗證,看看那些事是上帝所喜悅的。說明作光明的子女是一個過程,要不斷學習,對何為主所喜悅的事,愈來愈感敏銳。
因為聖經並沒有詳細指示,我們生活所遇的事,那些可做,那些不可做。買ipad或買iphone或兩者都買或不買。法定最低工資是否合符聖經,$28?$35?那裡適合?政府應否派錢?應派給誰?為甚麼不多派些?
我們學校今年的主題,也是同樣的教導。羅 12: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、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。
這是一個從經驗中學習的過程,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。我們一生人都在這學習的過程中,直到回天家的一天,以致上帝對你說:「好,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,……」
4. 判斷的標準是甚麼?
光明所產生的果子有三個評估的標準,就是良善、公義、誠實; (V. 9)
1.
良善Goodness
不損害他人,正面說是對人有益處,不單指事後的結果是幫助人的,而是事前的用心也是做福他人。
不損害他人,正面說是對人有益處,不單指事後的結果是幫助人的,而是事前的用心也是做福他人。
2.
公義Righteousness
所有人都要遵守上帝的法則,一視同仁,沒有因身份,外貌或其他因素的歧視。
所有人都要遵守上帝的法則,一視同仁,沒有因身份,外貌或其他因素的歧視。
3. 誠實Truth
承認自己有黑暗的一面,讓上帝的光照亮自己。相信耶穌一次的代贖,已赦免己罪。
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。「光能夠把受光照的變成光」。因為光帶著積極的福音大能,光能叫人看清楚罪的醜陋,12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,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。其他人在暗中所行的事,他們根本不提,你不一定能知道。你自己在暗中所行的事,所想的事,你才最清楚,你的光照在自己黑暗的地方,你完全可以決定去公開那些事,讓人看見。你若認為自己黑暗的地方,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。就明白要悔改歸信耶穌,自知有罪,求上帝恩典的赦免。
願上帝光照我們,不單我們得到由耶穌而來的救恩,而且因為我們生活中的良善、公義和誠實,光照其他人,歸榮耀給上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