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真理作見證 約18:37 29/3/2013
各位弟兄姊妹平安
大家都知道耶穌在聖周星期四的深夜,在客西馬尼園被捉拿。連夜受審問,先經前任大祭司亞那審問,天一亮,就由現任大祭司該亞法及議會(包括祭司、民間長老及文士) 審問,找到他們認為耶穌褻瀆上帝的罪名後,隨即送到彼拉多的住處,由彼拉多審問,彼拉多審到一半,又交給希律王審。希律王只想看耶穌行神蹟,但耶穌不發一言。希律再將耶穌交回彼拉多審問,最後,交兵丁釘十字架。我相信大家已很熟悉耶穌受難的信息,今天我和大家一起從過程中,看耶穌如何面對權貴,如何為真理作見證。
今日所讀的約翰福音,是四福音中,比較詳細記載耶穌受審過程的。可能是因為大祭司認識約翰,他甚至與看門的使女相熟,可隨意出入大祭司院(約18:15-16)。是他帶彼得入大祭司院,以致有三次不認主的事發生。若要了解所有細節,要參考其他福音書。
從四福音中,我們看到耶穌在受審時,面對當時的政府及有權有勢的人,包括猶太教的領袖,衪大部分時間不回應問題,也不自我辯護。但當問及衪的身份和使命時,衪沒有沉默,也沒有含糊其詞。衪在大祭司面前,直認自己是上帝的兒子(可14:61-62;路22:70),以致背上褻瀆上帝的罪名。在彼拉多面前,衪說出自己的使命:衪是以王者身分來到世界,為真理作見證(約18:37)。耶穌指出屬真理的人都會聽衪的話,彼拉多回應了一句譏諷的話:真理是甚麼呢?
他不是請教耶穌,衪所說的真理指的是甚麼呢?而是跟本不認為有真理這回事。用現今人說話方式,彼拉多的回應是:真理?你唔係相信有真理這回事係嗎。他說過這話後,也不想聽耶穌會說甚麼,便出去與猶太人對話。在彼拉多的心中,只有權力、個人利益和政治上的妥協。今時今日,很多人也是如此。正如經上說,都如羊走迷,各人偏行己路。人們盡量按自己的利益和意願,爭取實現自己的理想,很少考慮公義問題,更加不理會上帝的真理。今日,我們從經文中,看到當日發生的事,聽到耶穌的話,我們可以檢討自己以及發生在香港身邊的事。
今日約翰福音經文,記載的事情,前後不足12小時。但要明白緣由,也要了解一些背景資料。當時,羅馬帝國版圖很大,他們管治佔領地有一套方法,只要屬地人民臣服,當地可享有相當的自治權。猶太人可自定法律及執法,包括懲罰犯法者,但死刑則例外,仍要由羅馬地方官判決。當然,事無大小,羅馬地方官可隨時干預,但他們不常如此。干預太多,也有麻煩後果。歷史紀錄上,本丟彼拉多任總督期間,管治的紀錄並不太好,常有衝突。
猶太人鄙視外族權威的標誌,所以羅馬兵操入耶路撒冷時,除下他們旗杆上羅馬鷹的標誌,以示尊重。但本丟彼拉多最初入耶路撒冷時沒有這樣做,引起猶太人騷動達五天,他才在壓力下除去徽章。彼拉多又在耶路撒冷總督府的石門上,安裝了幾個代表羅馬凱撒提庇留的金盾,引起騷亂,分封王希律更正式寫信給羅馬凱撒王,抗議彼拉多不尊重猶太文化。最後,羅馬凱撒王命令彼拉多將金盾搬到近海的凱撒利亞城的總督府。所以彼拉多與希律王積下仇怨。彼拉多與猶太宗教領袖亦交惡,他曾從伯利恆的水庫築水道,引水至耶路撒冷,有十公里長(教會至大埔),本來是好事,但他強取聖殿的資金作建築費,又引起暴動。据記載,彼拉多又一次錯誤估計情勢,他叫軍隊去鎮壓時,吩咐他們不可用刀劍,但事與願違,鎮壓時發生流血事件。所以,猶太人普遍厭惡彼拉多和羅馬兵。平時,彼拉多通常住在凱撒利亞城的宮殿中,在逾越節期間,很多人聚集在耶路撒冷,動亂的機會大增,彼拉多才帶兵駐守耶路撒冷,也由於只有羅馬地方官才可判死罪,彼拉多也因此要處理猶太人的事情,審判耶穌。
猶太宗教領袖並不尊重彼拉多,他們交耶穌給彼拉多審問,也不是代表遵守羅馬法律。如果你看使徒行傳第七章,司提反被眾人用石頭打死,就知猶太人如有在機會,會私下置人於死地。但這時與打死司提反時不一樣,這時是在節期中,耶路撒冷到處是外地來的人,而且有羅馬士兵緊隨耶穌。所以,猶太人將耶穌交彼拉多審判,看似是順服於羅馬政權,其實是借羅馬地方官的手,除去耶穌。
那為什麼那麼笨,一開始要找羅馬兵在夜裡協助捉拿耶穌呢?聖經記載猶太人曾多次欲置耶穌於死地,但因不是衪的時間而不成功。猶太宗教領袖曾派聖殿的警衛去捉拿耶穌,但失敗了(約翰福音7:25-26,
32, 45-47)。因為聖殿的警衛也沒法在公開的場合,將耶穌他捉拿。因為警衛說:從來沒有像他這樣說話的。祭司長和法利賽人不想再失手,所以找羅馬兵協助捉拿耶穌。
為了趕及在安息日前處死耶穌,大祭司展開連夜的審訊。當盤問耶穌時,耶穌回應說:「我從來是明明的對世人說話。我常在會堂和殿裡,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;我在暗地裡並沒有說甚麼。你為甚麼問我呢?可以問那聽見的人,我對他們說的是甚麼;我所說的,他們都知道。」原來按猶太人的傳統法規塔木德Talmud的規定,審訊必須在日間進行。不可在安息日或節期執行刑罰。大祭司寧願違反塔木德Talmud的規定,在深夜審問耶穌,想找他的罪名。旁邊的警衛打耶穌時,耶穌說:「我若說的不是,你可以指證那不是;我若說的是,你為甚麼打我呢?」可見耶穌雖然被綁,衪仍要求公義,指出不合理的地方。衪接受辯論的文鬥,即中國人的君子動口不動手。
大祭司認定耶穌犯了褻瀆上帝的死罪,所以將耶穌交彼拉多,因為只有羅馬帝國的地方官,才有判死罪的權。那時天還早。猶太領袖在清晨押耶穌,來到總督府外,又為潔淨規例,不進彼拉多的衙門,他們不入外邦人的房子,是恐怕染了污穢,不能喫逾越節的筵席。弄致彼拉多大清早就走出來,到他們那裡,與他們交談,你可想像彼拉多心中不大高興。
猶太宗教領袖可能錯估形勢,他們似乎以為彼拉多既然派出羅馬兵,協助捉拿耶穌,就等於給他們一張已簽名的空白支票,可填上任何金額。他們以為彼拉多只是橡皮圖章,很順利地批下耶穌的死罪。但出乎意料,彼拉多要求他們提出對耶穌的控罪,他們審了整夜,只得出耶穌承認自己是上帝的兒子,犯了宗教上褻瀆上帝的死罪,但找不到任羅馬法律中,足以判死罪的証據。他們對彼拉多的回應是「這人若不是作惡的,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。」這等於說:「不須要問,相信我們。」彼拉多見他們提不出控罪,跟本不想理他們,就說「你們自己帶他去,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。」猶太人說「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。」可見他們並不尊重羅馬法律,未審先判了耶穌的死罪。在路加福音23:2,群眾控告耶穌說:「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,禁止納稅給該撒,並說自己是基督,是王。」
彼拉多對王的稱號,並沒有很大反應。羅馬帝國在殖民地慣常承認當地的王,達到安撫及統治的目的,例如耶穌出生時的大希律王,審問耶穌的希律安提帕。當然,這王要由羅馬分封,若沒有羅馬授權而自立為王,是叛亂的嚴重罪行,須判死罪。彼拉多就對他說:「這樣,你是王麼?」耶穌回答說:「你說我是王。我為此而生,也為此來到世間,特為給真理作見證。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。」之前衪說「我的國不屬這世界;我的國若屬這世界,我的臣僕必要爭戰,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。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。」耶穌帶出一個新的概念,一個不靠爭戰的王國,衪是這國的王。究竟耶穌的王國依靠甚麼力量呢?耶穌指出衪作王是為給真理作見證。衪的王權來自於真理。
彼拉多所了解的統治權,是來自控制的勢力,基礎是強制的暴力。古往今來,建立王國的基礎都是軍事力量。沒有軍隊,不靠爭戰,這王國無權無勢,對羅馬帝國毫無威脅的王國,是可以不理的。彼拉多看真理,就是勝者為王,那還有甚麼真理可言。彼拉多沒有興趣再聽下去,他視耶穌為宗教狂熱人物,並無組織或煽動叛亂。他認為是祭司長們是因嫉妒才加害耶穌,指他違反猶太教的規則。彼拉多作為羅馬帝國的地方官,他根本不覺得需要去判斷誰是誰非。他三次表明查不出耶穌有甚麼該死的罪,他找機會釋放耶穌。若看彼拉多的審判是一局棋,他的錯着是將耶穌作為逾越節釋放囚犯的候選人,因為釋放囚犯,就是看這人已被定罪,否則眾人是毋須要求釋放他的。反之,沒有釋放的一位,就要面對行刑的下場了。
宗教領導階層和巴拉巴的支持者合成一伙,要求彼拉多釋放巴拉巴,一個反羅馬統治的叛亂分子(可15:7),在作亂時殺了人的,巴拉巴是用暴力的手段,反抗羅馬帝國的管治。群眾和宗教領袖選擇釋放巴拉巴,意味着他們完全不明白耶穌所說的,用真理和愛的力量,實現天國,反倒希望用更實在和具體的方法,以暴力去建立地上的王國。但當彼拉多問「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麼?」他們則回應「除了該撒,我們沒有王。」可見群眾的情緒是多麼混亂,多麼善變,多麼神經質。他們一會支持革命份子,一會又稱該撒為王。他們若真擁護羅馬該撒大帝,等如放棄了巴拉巴民族自立的革命理想。
當猶太人回答說:「我們有律法,按那律法,他是該死的,因他以自己為上帝的兒子。」彼拉多聽見這話,越發害怕,又進衙門,對耶穌說:「你是那裡來的?」耶穌不回答,彼拉多要顯示自己操生死權柄,說「你不對我說話麼?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,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麼?」耶穌指出:「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,你就毫無權柄辦我。所以,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。」耶穌沒有否定彼拉多的權柄,只是指他只擁有授權,是有限制的。衪顯然同意保羅後來所說,權柄最終出自上帝。在羅馬書13:1-2,在上有權柄的,人人當順服他,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。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。所以,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;抗拒的必自取刑罰。可見上帝的兒子,自己擁有最終權力,反倒虛己,自願的接受審判,受苦受死,走上十字架的路。
彼拉多害怕耶穌真是上帝的兒子,但他很快被另一種恐懼征服,由於猶太人的聲音愈來愈大,他們喊着說「你若釋放這個人,就不是該撒的忠臣。凡以自己為王的,就是背叛該撒了。」彼拉多怕引起騷動,影響自己的官位和權力。原來失去世上權位的恐懼,比起找不到控罪和流無辜人的血的困擾,強烈得多。彼拉多不知真理為何物,他不會堅持任何理念。最終,他沒有按羅馬法律,也不按自己的判斷,而是按眾人的要求定案,路加福音的記載更加傳神,23:23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。在上午九時前,彼拉多交耶穌去釘十字架。
在這枝節紛亂的審訊,又看似充滿變數的棋局中,約翰指出所發生的事,是上帝的計劃,是必然會發生的。救贖的計劃中,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,而不是照猶太法規,被石頭打死。18:32節這要應驗耶穌所說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。12:32-33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,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。耶穌這話原是指著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。3:14-15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,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,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。耶穌為救贖的真理而來到世上,約翰3:16「上帝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因為上帝差他的兒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。
總結:
耶穌甘願背起十字架,為真理作見證。也要求衪的門徒背自己的十字架,這十字架並不是你的疾病、貧困、心靈的傷痛,因為這些困難與信仰無關。你有沒有為信仰的緣故,在家庭親戚中、工作環境或社交場合中,指出那些不公義的言論、在甚麼地方不公義、那些行為是缺乏愛心的,甚麼行動會引致甚麼後果。例如限帶两罐奶粉出境,最終受害的是大陸嬰孩,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嗎?若果你堅持你的信仰,而被排斥、被取笑、被逼迫。當你感到難受,不知如何是好的時侯。恭喜你,你開始認識自己,認識自己的十字架。你學耶穌的榜樣,甘心樂意背着它。就是聽耶穌的話,為真理作見證,自願承受後果,這就是你作基督徒的福氣。惟願上帝的話語,豐豐富富的存在弟兄姊妹的心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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